《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为进一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校园安全,预防各类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校园氛围,10月31日下午,湘阴县检察院龚煌主任为千余名知源师生带来了题为《在法治阳光下建康成长》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初中部德育校长岳碧辉主持。
“同学们,这是什么游戏?”“石头剪刀布!”龚主任通过学生们都熟知的游戏告诉同学们法治就像这个游戏一样,有着公正的规则,无论结果如何,都必须服从。
龚主任为了让同学们更加直观了解什么是规则,现场播放“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案件”相关视频,让同学们知道了,规则是公交车不能随意停车;规则是乘客不能干扰公交司机的驾驶行为,规则是公交司机应当遵守安全驾驶的行车规范。每一件案子的判定,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为准绳。
“那为什么要遵循法治呢?”龚主任把“昆山砍人案”“‘ 药神’陆勇案”相关视频呈现在大家面前。“昆山砍人案”中被害人刘海龙驾驶机动车越过实线、暴力攻击,最后甚至拿出60厘米的大砍刀,严重威胁到于海明的生命健康,因此,于海明反击造成不法侵害人“龙哥”的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药神’陆勇案”从案发原由、行为对象、行为性质、行为影响共四方面进行分析后,最后得出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结论。所以,龚主任告诉我们:“法治承载和追求的其实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最朴素的正义感和公平感,这也是我们会自觉遵守法治的原因。”
学生们边听边认真做好笔记
“最后,我们来了解:法治对我们的要求是什么——敬畏。”龚主任列举了岳阳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尤其是在湘阴县发生的真实案件,令同学们对法治的了解更加深刻:即使是未成年也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同伙持械、无人制止,共同构成持械聚众斗殴罪;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以强奸定论;别人借了你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去犯罪,你也构成共同犯罪……
同学们唏嘘一片,未曾想看似遥不可及的案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活动最后,岳碧辉校长还为同学们普及了校园内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呼吁同学们遵守校纪校规,同时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讲座,切实加强了我校学生的的法治教育意识,下一步,我校将继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做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助力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
求知索源 正心致远
图文丨郝江
编审丨刘米
终审丨邵向阳